戰略制訂的程序
戰略制訂是企業的決策機構組織各方面的力量,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,為企業選擇合適的經營戰略的過程。制訂戰略的一般程序是:
1.識別和鑒定企業現行的戰略。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,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和企業自身的發展,企業的戰略也應該作相應和調整和轉換。然而,要制定新的戰略,首先必須識別企業的現行戰略是否已經適應于形勢。因此,識別和鑒定企業現行的戰略是制定新戰略的前提。只有確認現行戰略已經不適用時,才有必要制定新的戰略。
2.分析企業外部環境。調查、分析和預測企業的外部環境是企業戰略制訂的基礎。通過環境分析,戰略制訂人員應該認清企業所面臨的主要機會和威脅,覺察現有和潛在競爭對手的圖謀和未來的行動方向,了解未來一段時期社會、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文化等的動向,以及企業由此而面臨的機遇和挑戰。
3.測定和評估企業自身素質。企業可以通過內部分析來測定和評估企業的各項素質,摸清企業自身的狀況,明確自身的優勢與劣勢。
4.準備戰略方案。根據企業的發展要求和經營的目標,依據企業所面臨的機遇和機會,企業列出所有可能達到的經營目標的戰略方案。
5.評價和比較戰略方案。企業根據股東、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團體的價值觀和期望目標,確定戰略方案的評價標準,并依照標準對各項備選方案加以評價和比較
6.確定戰略方案。在評價和比較方案的基礎上,企業選擇一個最滿意的戰略方案作為正式的戰略方案。有時,為了增強企業的戰略的適應性,企業往往還選擇一個或多個方案作為后備的戰略方案。
企業戰略制定出來之后,企業必須將戰略構想、計劃轉變成行動。在轉化的過程中,企業要注意三個相互聯系的重要階段:(1)戰略操作化。企業利用年度目標、部門戰略與溝通等手段,是戰略最大限度的變成可以具體操作的業務。(2)戰略制度化。企業通過組織結構、資源配置等方式,使戰略真正進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之中。(3)戰略評估與控制。戰略是在變化的環境中實施的,企業只有加強對執行過程的評價與控制,才能適應環境的變化,完成戰略任務。這一階段的任務,主要是建立控制系統、監控效益和評估偏差、協調與反饋等三方面的內容。